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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2021-03-19 15:37:21

肉苁蓉灵芝等能不能作为食品原料代加工(截止2021年3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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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22日,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党参、肉苁蓉、灵芝等9种物质作为食品原料加工生产的的回复是:尚未开展。
换言之,党参、肉苁蓉、铁皮石斛、西洋参、黄芪、灵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叶等9种物质尚不能作为药食同源食品原料进行生产。
国家局对开展试点工作的要求是:
需由地方提出试点方案,包括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、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,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,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。试点生产经营需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进行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,根据试点情况,研究适时将相关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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